南宫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地块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
公示信息
根据《河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2020年度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南宫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地块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南宫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地块土壤环境自行监测
2、委托单位:南宫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3、承担单位:河北厚壤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4、地块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
5、检测单位:河北标科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河北浦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河北卓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河北绿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百润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正门坐标:东经115.370460,北纬:37.303885。
7、地块占地面积:126000平方米。
8、监测点位及样品数量:本次调查共布设了8个土壤采样点,每个土壤采样点采集3个土壤样品,即24件土壤样品,另按照规范要求采集了3个土壤平行样和3个土壤质控样,共计30件土壤样品;本次调查共布设了5个地下水采样点,每个地下水采样点采集1件地下水样品,即5件地下水样品,另按照规范要求采集了1个地下水平行样和1个地下水质控样,共计7件地下水样品。
9、调查结果:根据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样品检测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本地块内土壤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根据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样品检测因子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III类标准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本地块内地下水质量满足第二用地筛选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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