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万象生化制品有限公司原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信息
根据《关于部署应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环办土壤〔2017〕5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新河县万象生化制品有限公司原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新河县万象生化制品有限公司原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委托单位:新河县瀚海水利机械有限公司
3、承担单位:河北厚壤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4、地块地点:邢台市新河县工业园区北环路南侧、河北三木纤维素有限公司东侧
5、检测单位:河北浦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河北尚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6、地块坐标:中心经度:115.22072,中心纬度:37.53514
7、地块四至范围:地块北至北环路,西至河北三木纤维素有限公司,东至新河县盛大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南至空地。
8、地块占地面积:50亩
9、调查结果:新河县万象生化制品有限公司原厂区地块土壤样品呈弱碱性,检测因子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同时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氟化物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同时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钠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原因为原生地质问题,特征污染物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氰化物、氯仿、蒽未检出。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要求,新河县万象生化制品有限公司原厂区地块符合工业用地标准,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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