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安次区水务局廊坊市龙河(东张务闸-冀津断面)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廊坊市安次区水务局廊坊市龙河(东张务闸-冀津断面)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廊坊市龙河(东张务闸-冀津断面)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廊坊市安次区水务局
建设地址:廊坊市安次区龙河下游段,东张务防洪闸至龙河出境断面处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等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30日-2018年12月3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宝东
联系电话:1881206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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