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晶淼 业务领域 公司动态 政策规范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策规范 > 政策法规

 

排污许可管理对停产单位有哪些要求?

微信图片_20210601150603.jpg


应当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开展排污登记的排污单位,如目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也应做好排污许可管理。停产期间无需开展自行监测和提交执行报告,恢复生产前应向核发部门报告。

长期停产的,生态环境部门暂不核发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应先填报排污登记表,并应在恢复生产申请排污许可证,同时需在排污登记表中注明

友情链接/LINK:

河北晶淼生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新钥匙建站    备案号:冀ICP备11026851号-1
 

晶淼环境

晶淼中恒

厚壤环境

晶淼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