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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源废气监测开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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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放监测点开口应设置于固定污染源排放控制设备下游,且优先选择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

2、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处。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最好在5m/s以上。监测点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

3、若一个固定污染源排气先通过多个烟道后进入该固定污染源总排放口时,应尽可能将监测点设置在总排放口上

4、采样平台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保证监测人员安全及方便操作,采样平台应设置监测仪器设备需要的工作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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