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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管理-环境质量影响监测频次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适用于无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排污单位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中未规定的内容按本标准执行
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频次要求
①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等管理文件有明确要求的,排污单位周边环境质量监测频次按照要求执行
②否则:
涉水重点排污单位地表水每年丰、平、枯水期至少各监测一次
涉气重点排污单位空气质量每半年至少监测一次
涉重金属、难降解类有机污染物等重点排污单位土壤、地下水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发生突发环境事故对周边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的,或周边环境质量相关污染物超标的,应适当增加监测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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